在我省某縣的李某、王某在一次外出時,看到別人家門口擺放的動物石雕,覺著十分的好看就去偷盜,卻被警方抓捕,年8號,法院認定兩人構成盜竊罪,均判刑6個月,并處罰金額元。被告人李某、王某在一次外出旅途中,路過某廠的門口,看見門前有一對動物石雕,認為石雕很好看,就商量著一起去偷,兩人計劃,在年18號凌晨,兩人攜帶千斤頂、套筒及扳手等作案工具下車盜竊動物石雕。兩人在作案的時候被人發現,并當場抓捕。
經過對動物石雕的鑒定,該動物石雕為一般文物,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價值為元所以被告人已經構成了盜竊罪,考慮到二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被盜的動物石雕已被追繳并返還失主,兩人犯罪情節較輕,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