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關發布海關提醒:以前生產、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近日,廈門海關聯合地方公安偵破一起走私文物出境案,查獲27件清代墓碑石頂蓋,這是該關近年來首次在貨運渠道查獲走私文物出境案,也是近年全國海關首次查獲此類文物走私出境案。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向廈門海關申報出口一批“現代石雕制品”,共計21件?,F場關員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用木箱包裝,將木箱開拆后,一件件屋檐狀石雕制品呈現眼前。
該批石雕大小圖案不盡相同,最大的長約1.3米,最小的長約0.6米,平均高約0.4米,上面雕刻有魚龍、亭臺、祥云、八卦等圖案,表面均有明顯風化痕跡和青苔斑點,查驗關員初步判斷很有可能是文物當詢問貨物來源時,貨主先稱該批貨物是福建某鄉鎮拆遷后留下的現代石雕裝飾品,后又稱從福建某海島上的一座寺廟中拆下。貨主前后表述不一,更加重了該批石雕制品可能是文物的嫌疑!廈門海關立即聯系福建省文物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該批“現代石雕制品”均為清代墓碑石頂蓋,其中8件為國家三級文物、13件為一般文物。廈門海關緝私部門調查后發現,該貨主混跡于幾十個文物交流群,是文物市場的“活躍分子”。
為快速偵破案件,廈門海關緝私部門聯合地方公安共同偵辦,經過持續監控,在走私團伙密謀再次走私另一批文物出境時將其一舉抓獲,并再次查獲6件清代墓碑石頂蓋,其中3件為國家三級文物、3件為一般文物經查,該案主犯賀某從福建等地收購上述清代墓碑石頂蓋,委托某進出口有限公司通過偽報品名的方式,走私出境后銷售給收藏愛好者牟利。這些清代墓碑頂蓋歷經兩三百年的風雨,其雕刻、形制至今保存完好,部分是清朝康熙和雍正年間的,具有較高的歷史和藝術研究價值。和后期加工的仿古作品相比,收藏愛好者更青睞將此類文物擺放在一些仿古的建筑或者園林里。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條規定:國有文物、非國有文物中的珍貴文物和國家規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文物出境審核標準》對于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范圍作了明確界定,凡在以前生產、制作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原則上禁止出境。其中,以前生產、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