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作為表現方式而言,雕塑無非就是圓雕和浮雕而已,但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卻呈現出異彩紛呈的樣式和難以言述的方式。如在設計中將圓雕、浮雕相互混合運用,構成兩者兼顧的雕塑作品。在浩瀚的中外雕塑史中,此種設計方式層出不窮,有時用圓雕形式塑造人物的神情動態,而用浮雕形式刻畫背景或衣飾,補充圓雕無法表述的情節,二者優性的結合尤可營造和完善整體氛圍,形成造型多變、層次豐富的藝術效果。
也有的雕塑從主至次或從前至后依次由圓雕向浮雕漸變過渡如創作于19世紀代,位于法國拉雪茲公墓的《墻》,整個墻體長7米,高2.5米,雕塑家利用墻面,通過深淺不同的浮雕造型,塑造了30多個或隱或顯的巴黎公社成員形象,讓人感到不僅是幾十人,而是一支浩蕩的隊伍,石墻的累累彈痕使人聯想起壯烈的場面,這是圓雕難以體現的場景,在墻體正中,則用近乎圓雕形式塑造了一位有象征意義的正義女神,構成整面墻體的焦點,強化了主題的悲壯意識。
現今時代的藝術形式與門類之間往往互相影響、互為滲透,有時甚至因交錯而趨于模糊,對于內涵與外延都極為廣泛的雕塑藝術而言更為如此就發展中的藝術來說,任何文字的框架均是前進的束縛,因為雕塑藝術的可貴之處就在于創新,所以雕塑在具體運用中,便不斷地跨越種種文字劃定的板塊,突破歸納的種種制約。如在圓雕和浮雕的置放方面,反其道而行之,進行擺放上的相互置換,將平面性的浮雕或透雕,置于360°的公共空間之中,或將立體的圓雕安置于建筑墻面之上,讓人只能從180°的范圍之內單面觀賞,以此突破常規。
可以相信,隨著時代的演進、科學技術的發展、審美能力的提高,雕塑還會涌現出更多的表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