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雕墓碑是造墳的重點。石雕墓碑在我國古代就存在了,從古代到現在已經有上千年的歷史了,樹墓碑的原因很簡單,對于逝世的親人,一兩代可以記清楚,但是三代以后就不太清楚了,特變是搬遷、戰亂等,所以人們才想出來這個辦法。碑文的字體一般情況下有四種字體,分別是:行楷。隸書、魏碑和手書碑文。墓碑一般用魏體較多,它結體方嚴,筆畫沉著強勁、樸拙變化多端美不勝收適于碑刻。墓碑的高和寬、字體的尺寸大小也受到傳統信仰以丁蘭尺訂吉兇的限制。丁蘭尺一尺約合公尺的公分,毎尺分10格,依次刻著“財、失、興、死、官、義、苦、旺、害、丁”等字,以“財”“興”“官”“旺”“丁”“義”為吉。
墓碑的所有文字須編排在合乎丁蘭尺吉度的面積里,甚至對文字大小也相當講究石雕墓碑姓名寫在什么位置,寫在墓碑中心部位。這里稱“中榜”。在書寫墓主名字時,其字數多少,與風水吉兆相關聯。為尊敬長輩,過去加了許多尊敬的詞,如父親稱考、顯考,母親稱妣、顯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而且字數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個字循環應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則不吉利。

所以擬中榜之字時,盡力用吉兆格式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