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雕藝術在中國當代城市建設和城鎮城市化進程中,應用得越來越多,越來越廣泛。作為社會和公眾所樂于接受的藝術形式,目前浮雕藝術作品在創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還存在著一些認識上的偏頗。長遠來看,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我覺得還是應該從教育入手,從學生入手。以下結合本人在教學和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展開對浮雕藝術教學的課題研究。
浮雕作為雕塑藝術中的一種造型語言和形式,有它特有的塑造方法,它是在有限的塑造空間里對自然物象進行體積上的合理壓縮,并通過透視和錯覺等方法向人們展示較抽象的空間效果由于浮雕是在第三度空間上經過了壓縮,立體的形象被壓扁,形體上也見薄,所以又往往容易被人錯誤地認為浮雕就是“圓雕的一半”。不少本專業的學生開始也認為:浮雕頭像寫生就是塑造模特那所能看到的半邊頭形。因此,所做的形象好似半面圓雕頭像貼在泥板上,不僅厚度上越做越高,立體感空間感也不強。究其原因,還是沒有真正地理解和認識浮雕,以及浮雕的正確壓縮。
那么,浮雕和“圓雕的一半”有什么區別,怎樣才算真正的理解和認識浮雕?一、浮雕的形體和空間雕塑的形式語言是形體而所謂形是我們在觀察物體時,用眼睛去把握這個物體的基本特征。無論物體如何放置,或者放在何處,其邊緣的輪廓便揭示了它的形。而認識客觀物體,也只有將其形和體結合起來,才能得到一個完整的知覺概念。
摩爾曾說過:要加強對任何形體的“三度空間感”,主要是“深度的距離感”的訓練,要從理智和感情上進一步努力去體會一個立體在全部空間中的變化,要在看這一邊的同時想到那一邊,看一個物體,要在腦子里好像圍著四周進行觀察,不要滿足于感受那看到的一面摩爾對形體和空間的論述,雖然泛指雕塑而言,但圓雕和浮雕同理。浮雕再薄,它的形式語言也仍然是形體,也和圓雕一樣都是在通過塑造形體來表現物象完整的空間關系,并且在對形體和空間的認識上也應該是一致的,都是以尊重物象的客觀空間存在與真實感為目的,只是在形體的表現和觀察方法上有所不同;圓雕是以真實的三度空間的形體來塑造和表現空間的。
而浮雕的表現形式決定和限制了它的厚度,因此,它是在有限的凹凸起伏上,依據透視原理,通過壓縮,在視覺上產生一種立體的空間效果然而,盡管浮雕在體積上經過了壓縮,但這并不影響它所塑造的整體形象和完整的空間關系的目的。那么,這所謂的整體形象,也就不僅指我們在觀察物象時所能看到的一半,同時還包括看不到或者說被遮擋的另一半。要承認這一半也是客觀存在,也是我們所要塑造的物象的整體組成部分。甚至,浮雕所要表現的空間還不只是形體空間,還要表現形象所處的環境空間。
因為浮雕的形象是塑在底版上的,所以還要塑造和表現出這個形象后面的環境背景,以及與背景之間的空間距離,這也是對浮雕的最基本的要求——立體感和空間感我們常見的長城紀念幣就是很好的例子,設計者把萬里長城的風景圖案表現在厚度不到1mm的幣面上,氣勢磅礴的長城,遠近錯落的烽火臺,寬闊的景深,顯得很有立體的空間效果。由此可見,浮雕的立體感和空間感表現的成功與否并不取決于它的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