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碑是一件獨立的小品建筑,因此它具有本身的造型。在宋朝《營造法式》中有專門講述石碑和石碣制度的部分,對碑和碣的造型都有十分清楚的說明。其中第一種稱為“鰲坐碑”,這是宋代最常用的石碑,它在造型上的特點是有碑首、碑身和鰲坐幾個部分。法式中規定:“造鰲坐碑之制:其首為盤龍,下施鰲坐,于土襯之外,自坐至首共高一丈八尺?!标P于盤龍的碑首,法式中說:“下為云盤,上作盤龍六條相交,其心內刻出篆額天宮。
”對“鰲坐”,法式中說:“長倍碑身之廣,其高四寸五分,駝峰廣三分,余作龜文造”梁思成先生根據《營造法式》的規定,參照大量古石碑實例,繪制出了宋代石碑的標準式樣圖。從圖中可以看到,碑首的六條盤龍的頭部都在碑的側面,每邊各三條,龍頭朝下,龍身向上拱起,左右兩條龍的龍身、龍足相交盤結在碑的正面和背面,中央圍著“篆額天宮”部分,這是刻寫碑名的地方。碑首與碑身相連處有一層云盤相隔。所謂“鰲坐”,因為古時將海中的大龜稱為鰲,所以鰲坐就是用大龜做的碑座。
古代神話傳說共工氏怒觸不周山,天柱折,地維缺,女媧氏斷鰲足以立地之四極,鰲足既可以支撐住天地之重,可見其力大無比,所以用鰲背負小小石碑之重自然不在話下了???《營造法式》講述的第二種稱“笏頭碣”,“造笏頭碣之制:上為笏頭,下為方坐。共高九尺六寸……坐身之內,或作方直,或作疊澀,宜雕鐫華文。”這是一種沒有盤龍碑首而只有碑身、碑坐的石碑,而且碑座也不用鰲坐而只是簡單的方座或者做成有進出疊澀的須彌座形式。古時把有裝飾雕刻的方形碑頭的碑石稱為碑,把無裝飾的圓形碑頭的碑石稱為碣,法式也是按此原則把碑、碣加以區分,但實際上又多混用而統稱為碑碣,或簡稱為碑。
從總的造型上看,石碑確有簡潔與復雜之分,其中主要區分就在于碑首與碑座的形式。